四川职工生育津贴9月起直接发放到本人
东南亚信息港讯(www.dnyxxg.com)记者8月5日获悉,四川省医保局近日印发相关通知,决定调整全省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。从9月1日起,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职工,由职工或其委托人申请,医保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。
四川省医保局要求全省各地医保部门畅通生育津贴申领查询渠道,为参保职工和参保单位提供职工生育津贴申领情况查询服务。其他未尽事宜,按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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